引言
为规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确保水政巡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巡查职责、流程及标准,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所有涉及水资源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河流、湖泊、地下水等各类水体的巡查管理工作。
二、巡查目的
1. 监督检查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 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取水、污染水源等违法行为;
3. 定期评估水质状况,提出改善建议;
4. 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三、巡查内容
1. 合法性核查:检查取水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 现场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河道走向或占用河道的行为;
3. 水质监测:记录各监测点位的pH值、溶解氧浓度等关键指标;
4. 设施维护:确认防洪堤坝、排水管道等基础设施运行正常与否;
5. 宣传教育:向公众普及节水知识,增强环保意识。
四、巡查频率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
- 定期巡查每月至少一次;
- 不定期巡查视具体需要而定。
五、巡查程序
1. 出发前准备:携带必要装备(如相机、GPS定位仪等),熟悉任务区域;
2. 实地考察:按照预定路线开展详细检查;
3. 数据记录:将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至专用表格中;
4. 后续处理: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并向上级汇报情况。
六、责任分工
- 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工作;
- 执法队伍承担具体执行任务;
- 技术支持团队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
七、考核评价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XX水利局所有。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即为《水政巡查制度 规章制度范本》全文。希望每位参与者都能够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事,共同维护好我们宝贵的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