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现就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缴费基数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计算社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因此,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确定缴费基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
1. 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应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进行核定。对于新入职员工,其缴费基数可按起薪当月工资收入确定,并在次年进行调整。
2.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本人自行申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3.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缴费基数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执行。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用人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的认识和支持度。特别是要向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普及正确的缴费基数概念及其重要性,引导他们依法依规履行缴费义务。
五、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于故意瞒报、漏报或虚报缴费基数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并将其纳入信用记录系统,形成有力震慑。
请各单位和个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推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
以上内容旨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