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桂林理工大学函授教育辅导站的管理工作,确保函授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函授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函授教育辅导站是桂林理工大学在各地设立的教学站点,负责组织和管理函授生的学习活动,为函授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桂林理工大学各函授教育辅导站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辅导站站长负责全面主持站内日常工作,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辅导员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和学生事务处理,包括课程安排、考试组织、学籍管理等。
第六条 后勤人员负责站内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七条 每学期初,辅导站需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详细的学期工作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第八条 辅导站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任务。
第九条 对于学生的咨询和投诉,辅导站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和处理。
第四章 考核与监督
第十条 学校将对辅导站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站内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辅导站应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调整相关条款。
通过以上规则的实施,旨在提升函授教育辅导站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函授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