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成人教育本科阶段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目的与意义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专业知识学习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关键环节。通过这一过程,旨在提升学生的学术研究水平、独立思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为今后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成员包括各系主任及相关专业教师代表。该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审核选题、安排指导教师、检查进度以及最终评定成绩等工作。
三、选题原则
选题应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个人兴趣爱好;题目难度适中,既能体现专业特色又能激发学生积极性;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型课题申报;同时要确保每位学生都有足够的资料查阅条件和技术支持。
四、时间安排
通常情况下,整个撰写周期不少于六个月。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 第一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
- 第二学期初确定初步方案并开始收集资料;
- 中期检查后调整优化内容;
- 最后一个月集中精力修改完善直至提交终稿。
五、质量要求
1. 结构严谨合理,逻辑清晰连贯;
2. 数据准确可靠,引用规范得当;
3. 文字表达流畅自然,无明显语法错误;
4. 创新点突出,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应用前景;
5.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剽窃行为。
六、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老师需全程跟踪学生进展情况,定期给予反馈意见,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及时提醒重要事项如格式要求等;参与答辩环节并对最终成果作出客观评价。
七、答辩流程
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每组设主审专家一名,辅审两位。首先由申请人陈述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然后接受提问解答质疑。最后依据评分标准打分汇总得出总评结果。
八、成绩评定
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其中开题报告占10%,中期检查占20%,终稿占70%。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良好不超过40%,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
九、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成人教育学院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另行补充修订。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规定,请各位师生严格按照执行。希望全体参与者能够珍惜机会,认真对待每一个步骤,争取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