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小学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
1. 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档案工作的开展。
2.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 各部门需指定一名联络员,协助档案管理员完成本部门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与移交工作。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按照内容性质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人事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2. 所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在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整理并送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3. 归档时要遵循“完整齐全”的原则,确保每份文件都包含完整的原始记录。
三、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定期检查档案状况,防止虫蛀、霉变等问题发生。
2. 建立健全借阅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档案借出范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或外借。
3. 对于重要的历史档案,可以采取数字化保存措施,以便长期保存和便捷查阅。
四、档案安全保密
1. 加强档案室安全管理,安装防盗门窗,配置灭火器材等设施。
2.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泄露档案信息。
3.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档案意识。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1. 学校将不定期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旨在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小学学校档案管理体系,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