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院的运行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及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各类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医院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核心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致力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健康事业发展。
第四条 医院依法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医院设立院长办公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医院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定。
第六条 设立监事会,对医院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
第七条 成立专家委员会,为医院的发展战略提供专业咨询和支持。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八条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全面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第十条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团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四章 患者权益保护
第十一条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保障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二条 提供便捷的就医渠道,优化诊疗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三条 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患者反映的问题,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 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 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资源。
第十五条 关注弱势群体的健康需求,通过减免医疗费用等方式减轻其经济负担。
第十六条 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推动医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章程时,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并通过后方可执行。
以上即为《公立医院章程》的主要内容框架,旨在构建一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医疗机构管理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