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团体的独立性和公信力,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情况的全面清理和规范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工作主要针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重要领导职务的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规范措施
1.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兼职行为,要求相关领导干部立即辞去所兼任的社会团体职务;
2.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外兼职的数量和质量;
3. 强化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迅速组织自查自纠,并将清理结果上报至市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广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为推动社会团体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