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产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所有权,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三章 管理职责
1.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价值管理。
2.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调配。
3.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使用。
第四章 购置与验收
1. 固定资产购置需经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新购固定资产须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 使用与维护
1.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闲置浪费。
2.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3. 如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记录。
第六章 调拨与处置
1. 固定资产调拨需经批准,调拨双方签字确认。
2. 报废或出售固定资产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确保合规合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资产安全。
第八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