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的人居环境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1. 农村环境显著提升:完成村庄清洁行动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80%。
2. 城市品质持续优化:重点区域绿化覆盖率增加至40%,道路清扫机械化作业率达到70%,公共厕所达标改造完成率达100%。
3. 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成果长效保持。
三、主要任务
1.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 新建或改建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等处理设施;
- 推广垃圾分类试点项目,鼓励居民参与分类投放。
2. 加强污水处理能力
-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升级;
- 在人口密集区铺设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效率。
3. 强化绿化美化工程
- 打造生态廊道,增加城市绿地面积;
- 开展庭院绿化活动,鼓励农户种植花草树木。
4.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 维修破损的道路桥梁;
- 更新老化供水供电线路;
- 完善通信网络覆盖范围。
5.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利用媒体平台普及环保知识;
- 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
- 奖励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体。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实施,并争取上级财政补助。
2. 明确责任分工:各级部门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任务,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3. 严格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检查验收,对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4. 注重公众参与: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预期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执行,预计到年底,我区将全面实现既定目标,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建设美丽宜居家园奠定坚实基础。
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欢迎广大民众积极监督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