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特举办本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展现他们的风采与贡献,同时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以“立德树人,敬业奉献”为主题,以发现和宣传身边的优秀教师典型为主要内容,通过树立榜样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参评范围及条件
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评选。参评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 坚持立德树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喜爱;
3. 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不良记录。
三、评选标准
根据上述条件,结合具体工作表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1. 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调查等指标;
2. 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数量及质量、承担课题情况等;
3. 社会服务:参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
4. 个人荣誉: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提名阶段(即日起至XX月XX日):由各学院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候选人名单,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由组委会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3. 网络投票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通过校园网开设专门页面展示候选人事迹,接受全校师生投票;
4. 综合评审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评议;
5. 公示颁奖阶段(XX月XX日左右):将最终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后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
六、注意事项
1.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2.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 对于已获往届同类奖项的人员原则上不再重复授予相同级别的称号。
希望通过此次评选活动能够挖掘出更多默默耕耘在讲台上的好老师,让他们的事迹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同时也希望借此机会激发更多年轻一代加入到这一神圣而光荣的职业当中来!
让我们一起向这些平凡而又伟大的教育工作者致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