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则必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常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无鱼食,必更为他人所制。是以不受也。”
译文:
公孙仪担任鲁国宰相的时候非常喜欢吃鱼,全国的人都争相买鱼送给他,但他都不接受。他的学生劝他说:“先生喜欢吃鱼却不接受别人送的鱼,这是为什么呢?”公孙仪回答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才不接受。如果接受了别人的鱼,就难免会有偏袒别人的脸色;有了偏袒别人的脸色,就会枉法行事;枉法行事,就会被罢免相位。即使我喜欢吃鱼,他们也不会再经常送我鱼,我自己又无法供给自己鱼。没有鱼吃,就会被别人控制。因此我不接受。”
这篇小故事告诉我们,公孙仪以理智和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拒绝了可能影响公正和职位的行为,体现了他清正廉洁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