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法规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开展了一次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旨在全面梳理和评估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制定或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内容重复、适用性不强或已不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的情况。通过系统性清理,进一步优化监管制度体系,增强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本次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各盟市、旗县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长期未修订、内容滞后或已失效的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确保规范性文件与当前监管形势和群众需求相适应。
此外,为提高清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相关部门还通过政务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监管机制。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始终处于有效运行状态,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