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保障教职工、家长及幼儿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诉求和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在日常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师生关系等方面涉及的信访事项。
2. 幼儿园信访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及时公正的原则,确保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3. 幼儿园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渠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二、信访受理范围
1. 教职工对园内管理、人事安排、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家长对教学内容、教师行为、园所管理等方面的投诉或疑问。
3. 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或权益受损情况。
4. 其他与幼儿园正常运行相关的合理诉求。
三、信访处理流程
1. 接收:设立专人负责信访登记,详细记录来访人信息、反映问题及诉求。
2. 分类:根据信访内容进行分类,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3. 调查:相关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
4.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给信访人。
5. 回访: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问题真正落实到位。
四、信访工作职责
1. 幼儿园领导负责统筹信访工作的开展,监督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积极配合,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3. 信访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耐心倾听并准确记录。
五、保密与纪律要求
1. 对信访人的个人信息和诉求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严禁对信访人进行打击报复或任何形式的歧视。
3. 对于恶意诬告、捏造事实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访工作机制,幼儿园能够有效化解矛盾、提升服务质量,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学习与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