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减少因吸烟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共场所控烟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由本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会议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食堂、接待大厅等。上述场所内均实行全面禁烟管理。
二、禁烟原则
1.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2. 在指定的室外吸烟区外,严禁在任何区域内吸烟。
3. 吸烟者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尊重他人健康权益,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三、责任分工
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区域内控烟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违反控烟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劝导及处理。
3. 全体员工和来访人员均有义务配合并支持控烟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无烟环境。
四、宣传教育
1. 通过宣传栏、公告栏、内部网站、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控烟知识宣传。
2. 定期组织控烟主题活动,提高员工和访客的控烟意识与责任感。
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控烟政策培训,确保全员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
1. 设立控烟监督员,定期巡查各区域控烟执行情况。
2. 对于违反控烟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3. 鼓励员工和访客积极举报违规吸烟行为,对有效举报给予适当奖励。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工作、学习、访问的人员,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安排。
通过严格执行本控烟管理制度,旨在打造一个更加清洁、安全、健康的公共环境,提升整体文明程度,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