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政务公开,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增强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2. 推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 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 提高学校社会形象,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三、公开内容
学校政务公开应涵盖以下主要
1. 政策法规类: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校规章制度等。
2. 教育教学类:课程设置、教学安排、考试评价、教师考核、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3. 财务收支类:学校年度预算、决算、经费使用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4. 人事管理类: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相关信息。
5. 基建项目类:校园建设、设备采购、维修工程等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进度及验收情况。
6. 招生就业类: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就业服务信息等。
7. 其他事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公开形式
1. 校园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2. 公告栏/宣传栏: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便于师生查看。
3. 会议通报: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说明。
4. 书面通知:针对特定事项或群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告知。
5. 新媒体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覆盖面。
五、组织实施
1. 成立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2. 明确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3.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4. 建立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和方式。
六、监督与评估
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 每学期末开展一次政务公开情况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对不履行公开职责、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创建和谐校园、提升办学水平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