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香山矿矿井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平煤股份香山矿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平煤股份香山矿矿井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全面识别、分析和评价矿井在不同作业环节中存在的危险源和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提升矿井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平煤股份香山矿所有生产区域、作业场所及相关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煤、掘进、运输、通风、排水、机电等各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矿成立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科、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 安全科负责组织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定期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3. 各基层单位应配合安全科完成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三、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
1. 采用“系统化、全过程”的方式对矿井进行风险识别,涵盖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多个方面。
2. 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风险矩阵法、故障树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等,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级评估。
3.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风险评估,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应进行专项风险排查。
四、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
1. 根据评估结果,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 对高风险点实行重点监控,设置警示标识,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响应。
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1. 建立风险评估信息台账,及时记录、更新风险信息。
2. 每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内容。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风险识别与上报,对提出有效建议的个人给予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平煤股份香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基层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平煤股份香山矿的安全管理基础,推动矿井向本质安全型、标准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