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样本】为了进一步加强家园共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增强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旨在搭建家园沟通的桥梁,协助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共同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家委会以“尊重、合作、服务、发展”为宗旨,积极发挥家长的参与、监督和建议作用,推动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进程。
二、组织结构
1. 家委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班推选1-2名家长代表,经全体家长投票或协商产生,并报幼儿园备案。
2. 家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任。
3. 家委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能够代表广大家长的利益,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
三、主要职责
1. 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如课程设置、活动安排、安全卫生管理等。
2. 协助幼儿园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如亲子活动、节日庆祝、家长开放日等。
3. 向幼儿园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园信息互通。
4.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5. 积极宣传幼儿园的办学理念和成果,增强社会对幼儿园的信任和支持。
四、工作制度
1. 家委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2. 会议由主任主持,议题由主任或成员提议,经讨论通过后执行。
3. 家委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需提前向主任请假。
4. 家委会的工作情况应定期向全体家长通报,接受家长的监督。
五、附则
1. 本章程经家委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报幼儿园备案。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所有。
3. 本章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须经家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并通过。
通过本章程的实施,家委会将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推动家园协同育人,为孩子们创造更加和谐、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