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制度《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职责,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学生防溺水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学校成立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及体育教师为成员,负责全校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管理。
2. 教务处负责将防溺水知识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3. 德育处负责组织主题班会、安全讲座、应急演练等宣传教育活动。
4. 后勤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水域进行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宣传教育措施
1. 每学期初,学校应组织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 班主任应定期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结合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
3. 定期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开展防溺水知识讲座,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家校联动机制
1. 学校应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家访等方式,向家长普及防溺水常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监管,避免孩子在无成人看护的情况下靠近水域。
2.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于特殊学生(如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要重点关注,确保其在校外的安全。
五、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理
1. 学校应定期对校园内外的池塘、河流、水库等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整改措施。
2. 制定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反应能力。
六、责任追究
对因管理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而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结语:
防溺水工作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安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