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车辆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保障行车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公车私用、公务出差、接待任务等涉及车辆使用的各类情况。凡使用单位车辆的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车辆使用原则
1. 统一调度: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严禁私自调用或擅自使用。
2. 合理安排:根据工作需要,优先安排紧急、重要公务用车,确保资源合理分配。
3. 节约高效: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多人同行、合并用车,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1. 使用车辆前,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及驾驶员信息。
2. 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提交至办公室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安排具体车辆及驾驶员,并做好出车记录。
四、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须具备合法驾驶资质,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2. 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刹车、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正常。
3.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
1.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清洁、检查和维护。
2. 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上报,不得带病行驶。
3. 每月对车辆油耗、维修费用进行统计分析,加强成本控制。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车辆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 因违规操作造成交通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 鼓励员工监督举报违规行为,对查实的举报予以适当奖励。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科室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高效的公务用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