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20210921054434x-】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切实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精准识别、分类救治、动态管理”为原则,针对农村贫困人口中患有重大疾病的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医疗救助和健康帮扶措施。通过建立完善的大病救治机制,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可持续的治疗服务,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二、救治对象及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象,主要包括:持有农村户籍、纳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管理的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中患有规定病种的患者。救治病种涵盖心血管疾病、肿瘤、脑卒中、终末期肾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常见且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三、工作原则
1.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由县政府牵头,卫生健康、民政、医保、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救治工作。
2. 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动态数据库,确保救治对象不漏一人。
3. 分级诊疗,合理转诊: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与县级医院、市级医院之间的协作,实现分级诊疗制度落地,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4. 政策兜底,保障民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落实医保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援助等多重保障措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四、主要任务与措施
1. 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完善救治机制
设立专门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绿色通道,优化就诊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快速进入诊疗程序。同时,建立定点医院制度,明确各病种的定点救治机构,并定期评估其服务能力。
3. 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补助。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
4. 加强健康教育与预防干预
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农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高危人群进行定期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五、监督与评估
建立专项救治工作考核机制,将救治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