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在2018年,重庆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基本权益。以下是一览表内容,供参考。
一、工伤认定流程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未及时申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2018年重庆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包括住院费、门诊费、药品费等。需经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工伤职工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其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 生活护理费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补助。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依此类推。
5. 伤残津贴
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则可根据具体情况享受相应待遇。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2018年,重庆市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至1.5%,具体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划分。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四、注意事项
- 工伤职工应保留好相关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以便后续申请待遇。
-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配合做好工伤认定及待遇申领工作。
- 如对工伤待遇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内容为2018年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信息整理,旨在帮助职工了解自身权益,合理维护合法权益。如需进一步咨询,建议联系当地社保局或专业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