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出纳管理制度】为规范商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账目清晰、收支透明,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商会章程,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商会出纳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收支管理、票据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及财务监督等。凡涉及商会资金流动的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
1. 出纳岗位职责
- 负责商会日常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账务处理工作;
- 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 每日核对银行存款与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 及时整理原始凭证,协助会计完成月度对账与报表编制;
- 配合审计、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
2. 会计岗位职责
- 负责记账、核算、报表编制及税务申报等工作;
- 对出纳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
- 定期向会长或理事会汇报财务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资金管理
1. 商会所有资金必须统一纳入财务管理系统,严禁私设小金库或体外循环;
2. 所有收入须及时入账,不得挪用、截留或拖延;
3. 支出需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重大支出应报理事会审议;
4. 建立备用金制度,明确备用金额度及使用范围,定期盘点并及时补充。
四、票据管理
1. 所有收支业务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2. 出纳应妥善保管各类票据,定期整理归档,确保可追溯性;
3. 发票、收据等重要票据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外借或丢失。
五、银行账户管理
1. 商会只开设一个基本账户,用于日常收支;
2. 账户密码由专人保管,严禁泄露;
3. 每月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 任何账户变动需经会长或理事会批准,并做好备案记录。
六、财务公开与监督
1. 商会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监督;
2. 财务数据应保持透明,确保会员知情权;
3. 接受审计机构或相关部门的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商会理事会所有;
2.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商会实际情况变化,经理事会讨论后可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进一步提升商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商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