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经销商合作合同】为促进产品在市场上的推广与销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为本协议所涉产品的合法生产或授权方,乙方为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经销商。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合作范围
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具体区域见附件)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
2.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市场策略进行销售,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及市场反馈。
三、授权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如未续签,协议自动终止。
四、价格与结算方式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为出厂价或批发价,具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未付的,甲方有权暂停供货或要求支付滞纳金。
五、售后服务与质量保障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售后责任。
2. 乙方应协助处理客户投诉,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甲方。
六、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正式使用前由专业法律顾问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