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终止用工吗】在当前的劳动用工形式中,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就业方式,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关注。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终止用工关系呢? 这是一个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虽然与全日制用工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仍然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依法终止用工关系的。
一、
1.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 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他们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而非劳务关系或临时雇佣关系。
3. 可以终止用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终止用工关系。
4. 终止方式:
- 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离职;
- 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合同;
- 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终止。
5. 注意事项:
-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应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需注意通知期限和经济补偿问题(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说明 |
用工类型 | 非全日制用工 |
定义 | 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
是否可以终止 | ✅ 可以,依法依规可终止 |
终止方式 | 1. 劳动者主动提出 2. 用人单位提出 3. 双方协商一致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 |
注意事项 | -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应保障劳动者权益 - 注意通知期与补偿(如有) |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终止用工关系的。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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