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揭东县XX中学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评价原则
1. 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涵盖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2. 过程性原则: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发展变化,重视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和成长记录积累。
3. 激励性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鼓励其不断进步和完善自我。
4. 客观公正原则:确保评价标准明确统一,操作规范透明,结果真实可靠,维护公平正义。
三、评价内容及指标
(一)思想品德
- 爱国主义情感
- 遵纪守法意识
- 社会责任感
- 诚信品质
- 团结协作精神
(二)学业水平
- 学习态度与方法
- 知识掌握程度
- 创新能力
- 实践能力
(三)身心健康
- 身体素质
- 心理健康状况
- 生活习惯
(四)艺术素养
- 音乐欣赏能力
- 美术鉴赏能力
- 表演才能
(五)社会实践
- 社区服务经历
- 科技创新活动参与情况
- 志愿者工作成果
四、评价方式
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1. 自我评价:引导学生定期进行自我反思总结;
2. 同伴互评:组织小组讨论交流分享心得体验;
3. 教师评价:班主任及其他任课老师综合考量学生成长轨迹;
4. 家长反馈:了解家庭环境对学生影响;
5. 第三方测评:邀请专业人士开展专项测试。
五、结果运用
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其纳入档案管理长期保存;同时以此为基础对学生实施个性化指导,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说明并监督执行情况。未来如有需要调整完善之处,则按照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生效。
以上就是我们揭东县XX中学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规定,请各位师生家长予以支持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校园氛围吧!
请注意,在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当地具体政策法规以及学校自身特色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