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巡视制度】为切实保障幼儿园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园所环境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巡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安全保卫人员的日常巡查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学习与生活氛围。
一、巡视职责
1. 安全保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巡逻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2. 巡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内各区域的安全状况、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门窗是否关闭、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等。
3. 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上报,必要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二、巡视时间安排
1. 每日至少进行两次定时巡逻,分别在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具体时间由园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2. 在重大节假日、特殊天气或重要活动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确保重点区域的安全。
3. 夜间值班人员需按要求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夜间校园安全无死角。
三、巡视流程
1. 每次巡视前,安全保卫人员需检查随身装备(如对讲机、手电筒、记录本等),确保工具齐全、可用。
2. 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巡查,做到不漏点、不走过场,确保覆盖所有重点区域。
3. 巡查过程中,应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或报告。
4. 巡查结束后,填写详细的巡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确保有据可查。
四、责任追究
1. 对于因巡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内规定追究责任。
2. 安全保卫人员应增强责任心,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五、培训与考核
1. 园方应定期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实战能力。
2. 建立考核机制,对巡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优秀者给予表彰,不合格者进行整改或调整岗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希望通过全体安全保卫人员的共同努力,切实筑牢幼儿园的安全防线,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心、放心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