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吗新准则和之前在这块有什么】在会计处理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有重要影响。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vailable-for-sale Financial Assets)是一个常见的会计科目,其计量方式在新旧会计准则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本文将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核心问题出发,结合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对比两者的不同。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答案:是的,但需根据会计准则版本判断。
在旧会计准则(如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OCI),不直接影响当期损益。
而在新会计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版)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发生了重大调整,部分资产被重新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摊余成本计量”。
二、新旧准则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方面的主要变化
项目 | 旧准则(2017年前) | 新准则(2017年后) |
分类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 | 分类更细化,可能归入以下三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OCI) 3. 以摊余成本计量(Amortized Cost) |
计量方式 | 通常以公允价值计量 | 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决定: - FVTPL: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FVOCI: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Amortized Cost: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
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OCI) | 根据分类不同,可能计入当期损益或 OCI |
减值处理 | 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型” | 引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CECL) |
重分类 | 允许在某些情况下重分类 | 限制重分类,强调分类的持续性 |
三、总结
在旧会计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利润。这种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市场波动对利润的短期冲击。
而新会计准则实施后,金融资产的分类更加精细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方式也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企业的业务模式进行区分。部分资产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反映在利润表中,增强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以公允价值计量,取决于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版本以及资产的具体分类。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仔细分析自身业务模式和资产特性,合理选择计量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会计处理案例或相关会计分录,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条款或咨询专业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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